国税发[2011]7号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三章 有关财务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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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中央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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