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新增和取消的成员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度起,中国保利集团新增和取消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保利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新增和取消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
新增成员企业名称 |
地 址 |
1 |
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山东分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2 |
济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序号 |
取消成员企业名称 |
地 址 |
1 |
广东保利实业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2 |
珠海保利实业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 |
3 |
广州保利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4 |
保利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 |
北京保利物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 |
6 |
保利华中实业发展总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7 |
保利通信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