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164号关于调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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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40号)规定,从2006年起,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按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纳税;各成员企业暂不实行就地预交办法。今后如国家对汇总(合并)纳税有新的政策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本部

北京市宣武区

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

3

中电投山西永济热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永济市

4

中电投山西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5

中电投山西侯马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侯马市

6

中电投山西巴公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

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东北分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8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9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赤峰市

10

辽宁发电厂

辽宁省抚顺市

11

北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北票市

1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

13

贵溪发电厂

江西省贵溪市

14

南昌发电厂

江西省南昌市

15

分宜发电厂

江西省分宜市

1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17

蒲山运营中心

河南省南阳市

18

南阳电厂

河南省南阳市

19

新乡火电厂

河南省新乡市

20

开封京华发电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

21

南阳方达发电运行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

2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23

重庆开州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开县

24

重庆中电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

25

重庆中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

2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

27

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

福建省南平市

28

芜湖发电厂

安徽省芜湖市

29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

30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分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

31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

32

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

33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西北分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34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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