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2007年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