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5]175号关于2004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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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004年度,各级税务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定期进行收入分析,加强征管,完善政策,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了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企业所得税收人持续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全年组织收入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收人情况

据税收快报统计,2004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人完成3141.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800.79亿元,增长34.2%,完成年度计划的121.3%,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15.2%。

(一)国税系统组织收人情况

国税系统共组织企业所得税收人1675.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86.23亿元,增长40.9%。

收人额列前10名的地区为:北京474亿元;上海227.37亿元;黑龙江112.61亿元;江苏101.85亿元;浙江94.65亿元;广东91.13亿元;山东85.63亿元;辽宁66.07亿元;云南46.06亿元;湖北45.46亿元。前10名的收入占收入总额的80.2%。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列前10名的地区为:新疆127.5%;内蒙89.9%;山西87.9%;辽宁84.2%;贵州82.4%;青岛80.8%;宁夏68.8%;湖南68.2%;陕西65.9%;大连65.5%。

(二)地税系统组织收入情况

地税系统共组织企业所得税收人1465.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14.56亿元,增长27.3%。

收入额列前10名的地区为:广东222.70亿元;浙江222.29亿元;江苏163.64亿元;上海132.95亿元;山东111.84亿元;北京66.54亿元;河南58.98亿元;宁波53.95亿元;河北53.68亿元;深圳49.70亿元。前10名的收入占收入总额的77.5%。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列前10名的地区为:山西55.9%;江苏50.9%;江西44.5%;河南43.1%;上海42%;青岛40%;厦门38.7%;宁波36.8%;河北36.6%;浙江35.4%。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特点

1.全年增长幅度较高,单月之间增幅差距较大。2004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34.2%,高于上年15.5个百分点(2003年增幅为18.7%),每月的累计收入增幅均在30%以上。从单月收入看,1~11月每月均为正增长,增幅在7.1%~59.3%之间,12月份为负增长,收入增幅差距较大,其中:6月份增幅最高,达到59.3%,12月份增幅最低,为一11.1%,但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提高了13.1个百分点(2003年12月份增幅是一24.2%)。

2.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弹性系数稳步提高。2004年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弹性系数由年中1—5月份的0.68稳步提高到1~11月份的0.97,全年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利润的弹性系数为0.884,表明企业所得税收人的增长与企业实现利润的增长基本协调,与企业效益的不断提高成正比。

3.地区问收人不平衡,收入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2004年,东部沿海地区企业所得税收入达到1788.91亿元,占企业所得税收入的56.9%,但增幅有所减慢;中部地区占总收人的15.4%,增幅提高了21.1%。

4.地税局负责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人增长乏力。2004年,企业所得税收人,不论是增长幅度,还是增长的绝对额,国税局都大于地税局。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增幅为40.9%,增收486.23亿元;地税系统增幅为27.3%,增收314.56亿元。2003年国、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差距为23.59亿元,2004年国、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差距拉大到209.88亿元。以上统计表明,纵向比较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虽有增长,但横向比较看则增长乏力,主要原因是新办企业和一些改制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征管。

5.政策性减免主要体现在第四季度。多数地区执行政策性减免在第四季度,导致第四季度增幅有所下降。如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较晚,东北三省减收主要体现在第四季度;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税收政策也主要体现在第四季度,如山西等地收入同比下降较大;另外,多数地区把办理减免(退税)集中到年终进行。

二、企业所得税收人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增长因素。2004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利润大幅提高,1~11月工业企业利润达到10188.15亿元,增长38.7%,工业增加值达到48911.1l亿元,同比增长16.8%,尤其是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保持了强劲增长,中央企业全年利润达到4784.6亿元,增长了57.6%,石油、石化、冶金、电力、通信等行业增长迅速。这些都为企业所得税提供了丰富税源。

(二)征收管理因素。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和监控,加大清欠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减免税、税前扣除审批,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交通运输企业代开发票扣缴所得税等制度办法,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企业利润之间的弹性系数逐月提高。

(三)政策性增收因素。一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恢复征税,使得收人增长明显。部分地区因政策和征管因素增收的企业所得税收人占到当地总收入的30%以上。

三、2005年组织收入工作的要求

2005年,企业所得税组织T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原则,重点围绕“管好税基、完善汇缴、加强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税,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各地要继续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在所得税管理上既要管好税源,更要管住税基,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审批手续,强化税前扣除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核定征收企业,合理确定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

(二)完善和加强汇算清缴工作,积极开展纳税评估

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完善和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方法,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要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探索预缴税纳税评估和年度纳税评估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路子。

(三)加强收入定期分析工作

每月对企业所得税收人进度和增减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同比增减收的原因、不同经济性质企业和不同行业的企业利润与企业所得税的弹性关系,找出影响弹性系数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弹性系数。要加强组织收入的分析指导,按季度通报企业所得税收人情况。

四、在2004年度,北京、山西、河北、辽宁、吉林、浙江、山东、上海、宁波、广东、湖北、云南、贵州、陕西国税,北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福建、河南、贵州、陕西地税,对企业所得税收人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较好。江西国地税、山东、湖南、河南、广西国税及时上报所得税T作总结。内蒙、山东、浙江、江西、宁波、河南、湖南国税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较好。对以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分地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收人情况表(略)

2.分地区地税局企业所得税收人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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