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471号关于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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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河南、湖北、湖南省(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从2007年起,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应纳所得税额的30%比例,就地预缴所得税。

三、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五、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缴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分支机构名称地址 

1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浙江省杭州市 

2浙江省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 

3浙江省杭州保淑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 

4浙江省杭州平海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 

5浙江省杭州劳动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杭州市 

6浙江省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温州市 

7浙江省台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台州市 

8浙江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绍兴市 

9浙江义乌市工人西路证券营业部浙江省义乌市 

10北京和平里东街证券营业部北京市东城区 

11上海昆山路证券营业部上海市虹口区 

12深圳福中路证券营业部深圳市福田区 

13深圳东门南路证券营业部深圳市罗湖区 

14郑州证券营业部河南省郑州市 

序号原分支机构名称更名后分支机构名称地址 

1天津琼州道证券营业部天津市新华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和平区 

2天津贵州路证券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湖南省长沙市 

4杭州官巷口证券营业部南京市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江苏省南京市 

5武汉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宁波市镇明路证券营业部宁波市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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