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2]444号关于印发中国和尼日利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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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2年4月15日在阿布贾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〇年一月一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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