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1]873号关于下达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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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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