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1]693号关于我国驻外使领馆调回减编退役车辆征收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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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减编、退役后调运回国的车辆,按关税完税价格(即海关核定到岸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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