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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8]52号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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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 技术支持单位: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