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
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