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2630万美元,其中:从北京海关进口2180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260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80万美元,西安海关进口100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10万美元。
2.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215万美元,其中:从北京海关进口13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80万美元。
3.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1140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945万美元,深圳九龙海关195万美元。
4.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69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5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5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12万美元。
5.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589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260万美元,天津塘沽海关进口147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38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114万美元,大连海关进口10万美元。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