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7年1月1日起,将《中国监察》、《长安》、《检察日报》三个刊物列入享受现行对宣传文化单位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范围,具体按财税字[1996]78号文法规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