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城牌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10号)中享受政策的车型的时间更正如下:
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9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长城牌CC6450、CC6450A、CC6460、CC6470、CC6490、CC6450B、CC6460B、CC6470B和2003年6月23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CC6450D、CC6460D型多功能旅行车,准予按规定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