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意人寿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具体免税险种如下:
1.中意附加安康行重大疾病保险
2.中意祥乐行两全保险
3.中意瑞康重大疾病保险
4.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
5.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6.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
7.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定期寿险
8.中意如意行年金保险
9.中意祥意行年金保险
10.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保险
11.中意附加老年长期护理收入保障保险
12.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
13.中意附加安康行女性健康保险
14.中意附加安康行女性母爱健康保险
15.中意附加老年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6.中意附加老年意外全残收入保障保险
17.中意瑞意两全保险(分红型)
18.中意瑞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19.中意附加瑞利意外伤害保险
20.中意附加瑞意意外伤害保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