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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80号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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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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