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产发[2012]44号关于公布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返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和重点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审,对年审不通过的动漫企业及时撤销资格,督促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doc(110家)

2.2012年通过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名单.doc(16家)

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查看上一级更多内容
* 技术支持单位: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