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7]25号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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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消费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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