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17]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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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名称: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名称:城乡医疗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代码:Z175080070002;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列入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13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民政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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