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我们制定了《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