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属建筑单位,单位工程部为房产部建了座办公楼,属自建自用,该如何交纳营业税?如何开具发票?单位可以自己给自己开了张建筑业发票吗?
答:根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已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可见自建建筑物只有在销售时才需要在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同时再征收一笔建筑业营业税,单纯的自建自用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不需要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