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国税函[1995]288号)中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其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这句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使用过的其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其中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是与不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主要指不动产)相区别的。“其它”一词是相对于该文件第十条第一段中所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而言的,即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此处称为其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