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一家机床生产企业将自产的机床转作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请问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计入应税销售额缴纳所得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所列的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不包括此问题所描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