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公司计划采用派生分立方式,一分为二,有一部分土地、房屋、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等划分到因派生而新设的公司。这里的设备和存货转移到新设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在重组改制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整体转让,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发生的其他部分资产(包括设备、存货)转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