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牛奶生产企业采用巴氏杀菌的方式生产、加工鲜牛奶。请问,加工好的鲜牛奶对外销售时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液体乳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8号)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上述公司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对外销售时的增值税税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