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自建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请问:210号文件是指“销售不动产”和“建筑安装”营业税都免缴吗?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规定:“(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文第一条规定:“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因此,个人自建住房后销售免征“建筑安装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