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融机构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能否免征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