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公司为了开拓市场,采购了一些礼品(如模型、小工具、雨具等)送给参加订货会的客户。购进礼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