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是否视同销售?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后,由于“投资”行为未直接列举出,还是未能断定是否属应视同销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因为投资的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