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财政局取得的设备技术更新改造拨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并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据此,取得财政局设备技术更新改造拨款,应并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