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那么这里代缴的房产税在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是否有文件支持?
答:只要能取得合法凭证,证明由本企业负担的房产税,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