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人是去年从云南毕业的学生,现在在临沂工作,其会计从业资格证还是云南那边的,现在想转回来还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是不是费要回云南才能办啊?还有就是其去年报助理会计师,他们说必须要签发单位盖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行,但是06年考的时候是没有盖章的,只写着云南省财政厅字样,并且是高中学历,现在大学毕业了,应该是大学学历了,怎么改啊,当时考的时候说只要是省厅颁发的不需要年审,地方发的才年审,不知道在其他省适用么?
答:第一,请参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调转和变更手续,在未办理前不能使用。第二,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通知》(财会考办字[1999]16号)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该文件属于部门规章,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做法正确。请按照有关要求,依法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