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规定,无偿划转不需要资产评估。但附件中的使用于无偿调拨(划转)的申请表中,资产价值一栏为何有“评估价值”的内容?另外,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业,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或价值重估?
答:第一,中央级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无偿划转,如果拟划转资产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则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评估价值”一栏不需填写。第二,如果拟划转资产没有账面价值,如事业单位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等,就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价值”一栏填写“评估价值”。
一是确定审批权限的需要。《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转,800万元以上的须报财政部审批,8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如果拟划转资产无账面价值,就无从确定审批部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接收资产划转的单位,对于划出方无法提供资产价值凭证的,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资产价值,以便于资产接收方入账和加强资产管理。第三,事业单位将固定资产无偿划转给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评估所依据的原则、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