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账实不符税款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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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头分析疑点

A贸易公司是商业一般纳税人,从事其他食品批零兼营,该企业到2008年10月实现销售收入1056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54620元,期末还有留抵税额83107元,税负为0.5%,税负偏低,从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变化分析,2008年期初存货3677115元,2008年10月末的存货4859925元(假定存货全部为库存商品),当期增加1182810元,当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提前税额201077.7元,剔出存货的影响因素,当期的税负约为1.63%,商业企业税负基本上还算正常。从取得发票的情况来看,已经验旧的发票开据金额为1067万元,扣除11月份的后,与申报的销售额大体持平,可能存在未开票就未做收入申报的可能。再从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变化来分析,发现该企业在淡季的存货存在偏大的嫌疑,税务稽查部门准备从核实存货入手,看是否存在少缴税款的问题。

二、交锋

(一)约谈

根据要进行实地调查的需要,稽查人员首先对企业分管内部管理的负责人进行约谈,从约谈中,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从侧面了解库存商品的最低时刻和最低的库存量,以及销售是否开票等与纳税有关的情况;然后对仓库保管员进行约谈,从约谈中了解,商品购进与销售的登记情况,与日常库存商品总量的在致情况,从侧面了解企业库存情况;最后,对财务人员进行约谈,了解会计记账的基本程序,对会记记账的真实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二)下决心盘库

稽查人员到企业约谈后了解,该企业没有设置库商品明细账,仓库保管员只有进库商品的登记,没有出库的记录。要想知道账面库与实际库商品是否一致,只有盘库存。由于12月初是纳税人备货迎春节的时间,库存商品的量大,商品的发出与购进比较频繁,库存商品堆置比较零乱,每一件商品的价值是100多元,面对两三万件的商品,堆起就象一座座小山,真是无从着手。第一天,下定决心对一个小仓库进行了盘库,该仓库存放库存商品3456件,第二天上午,该企业正好来了一车货物1600件正在下货,无法进盘点,将这一情况向局里汇报后,局领导安排了5名同事下午一起参加盘库,下午8位同志一起到仓库进行了盘库,到晚上8点多钟,终于将库存商品,按名称、规格、单位、品牌、数量点清并作好记录。

(三)突破

商品数量盘点后,稽查人员紧锣密鼓地从购进货物的清单中查找商品的价格,对照商品价格,计算库存商品的金额。在算出来库存商品的金额前,纳税人就提出了在超市还放一些商品,由于约定中明确,存放在超市的商存商品所有权属纳税人,还要承担货架费,在结算前还没有取得收款的权利,因此,这一部分库存商品,还应当作纳税人的库存商品;同时还有三车货物在途中未到,价值又有四、五十万元。纳税人这样搪塞,库存商品盘点的成果,有可能化为零。为了落实好真实的商品库存,一方面,要求纳税人,提供存放在超市的库存商品,并要求存放的超市签章确认,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提供11月份购进货物的送货清单。再将送货单与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清单进行核对,同时与金税工程中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核对,排除票到未认证未计库存商品部分和货到票未到的库存商品。通过两天的价格查找与核对,终于算出了库存商品的金额;核对了票到未认证未计库存商品部分和货到票未到的库存商品,否定了纳税人“还有三车货物在途中未到,价值又有四、五十万元”的说法;确认了存放到超市的商存商品数额,将纳税人提出的各种对库存商品的影响因素剔除,最终,落实实际库存商品金额为390万元,比纳税人2008年11月账面库商品金额440万元,少50万元,从而确认企业存在销售未记账,未结转库存商品的问题,根据账面库存商品减少的金额,按10%的毛利计算,少计销售收入55万元,按17%的税率要求企业自查补缴了增值税,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

三、启示

上述纳税评估案例,账面逻辑关系正常,剔出影响因素后,税负能够达到正常的水平,如果不采取实地的盘库,是没有办法评出税来的,为此,笔者认为,税务管理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而且还要把他们从日常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加强对纳税人实际情况的了解,及时发现问题,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及时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税务稽查工作人员要从就账查账的稽查模式跳出来中,多做账面与实际的核对,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击偷逃税行为,防止税款流失。

【来源:襄樊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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