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分析 评查互动 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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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提要

西安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2003年8月7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1日批准纳入防伪税控。税收管理员在对辖区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时,发现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税负下降幅度很大,2005年10月被碑林区国家税务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纳税评估岗位人员会同分管税收管理员运用相关比率、相关系数等多种分析方法对其实施评估。2005年10月21日移送稽查局,11月3日,稽查处理终结,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份,抵扣进项税额839635.19元;隐瞒销售额582439.57元;错用税率少申报销项税额86681.89元。经重新核定,该公司少缴增值税共计772645.55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2005年10月,某局税收管理员在对辖区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时,发现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税负下降幅度很大,与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符,随即将这一情况提供给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评估岗位人员在与综合征管软件查询核对后,根据该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综合征管软件中相关涉税信息资料进行了案头分析,发现该公司税负率明显低于本区域同类行业税负率预警值,于是将该公司作为纳税评估对象,决定对该公司2005年1月至9月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为了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对评估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评估人员首先对企业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及申报纳税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0日,经营范围:炉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电力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以及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工具的销售。2003年8月7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9月1日批准纳入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金额为:十万元,月最大购票限量为:二十五份。

2005年1月至9月期间实现销售收入9,576,831.60元,申报销项税额1,253,200.80元,购进货物金额9,638,900.00元,进项税额1,488,751.94元,实现应纳增值税额17,136.01元,期末留抵252,687.15元,本期库存商品出库8,129,291.63元。2004年1月—9月申报销售收入12,943,184.20元,进项税额1,259,903.28元,上年留抵9,008.55元,已纳增值税426,381.96元,本期库存商品出库10785986.83元。

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了解该公司相关情况后,决定对该公司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1、对相关比率进行分析

(1)税负率分析

 

纳税评估岗位人员在了解了该公司相关情况后,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决定对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测算。

通过对该公司2005年1—9月税负率进行分析,该公司税负率明显偏低,仅为0.18%,而2004年同期税负率为3.29%。该区域同行业税负率预警值为2.03%—3.42%,2005年1—9月该公司税负率低于预警值1.85个百分点,同时与2004年1—9月税负率相差3.11%,税负相对值仅为0.05。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税负率明显偏低,公司的销售情况又怎样呢?         

该公司2005年1—9月销售额为:9,576,831.60元,2004年1—9月销售额为:12,943,184.20元,销售额下降明显。

  销售额变动率为:

(9,576,831.60 —12,943,184.20)/12,943,184.20×100%

  =-26.01%。

销售额变动率为负数,明显低于该行业8.3%—17.5%的预警值。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同时低于正常峰值,企业是否存在抵扣方面的问题?

(3)进、销项税率分析

评估人员在翻阅企业有关资料时发现了新的疑点,公司的销售额明显减少,而公司的进项税金为何却在增加?进项和销项之间又是怎样的一个关系呢?

该公司2005年1—9月,销项税平均税率为13.09%,进项税平均税率为15.45%,进、销项税率差异2.36%,高于该行业预警值0.87%。

2、对相关系数进行分析

(1)进、销项税额离散系数分析

企业进、销项税率之间关系异常,为了进一步核实,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的进、销项税额之间的离散系数进行了分析。

该公司2005年1—9月各月份进项税额离散系数为27.3,而销项税额离散系数只有11.8, 通过测算,评估人员初步判定公司在进项税金的抵扣方面可能存在问题。

(2)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分析

为了进一步判定企业纳税是否存在异常,评估人员又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进行了分析。

应纳增值税税额增长率=(17,136.01—426,381.96)/426,381.96×100%=—96%

商业增加值增长率=(1447539.97—2157197.37)/ 2157197.37×100%=—32.9%

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商业增加值增长率=2.92

该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与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小于该行业弹性系数预警值3.94,企业可能存在少缴税金的问题。

3、对税源逻辑关系进行分析

2005年1月至9月份,该公司计税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铁精矿,2004年度计税销售收入来源仍然是销售铁精矿取得的收入,增值税税率为均为13%。

两年计税收入主要来源一致,可以看出企业主营的商品类型没有太大变动。

通过层层分析,评估人员产生了很多疑问:

(1)是否隐瞒销售收入?

(2)企业销售额减少,是效益下滑吗?如果是效益下滑,为何购进货物数量却在增加?

(3)购进货物数量在增加,企业的库存是否也同时增加?

(4)进项税率高于销项税率,会不会是企业申报时错用了增值税税率?

(5)企业有没有接受虚开发票、骗抵进项税和扩大抵扣范围的可能?

(二)约谈举证

为了破解种种疑点,评估人员决定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评估人员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并根据发现的疑点问题,拟定了详细的约谈提纲。但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都推说在外出差,派来一名一般财务人员前来约谈,该人员对约谈提出的疑问一问三不知。约谈的情况又一次加深了约谈人员的疑问:

法人代表为什么不露面?

是心虚,还是另有隐情?

企业是否真的存在很大的涉税问题?

下一步的评估重点应该放到哪里?

(三)实地调查

公司消极回避评估约谈,种种疑点又无法排出,评估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了尽快核实企业情况,破除重重迷雾,评估工作按程序转入调查核实环节,评估人员决定对企业存货情况进行重点查实。

评估人员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了公司的货物存放地点,于是兵分两路,一路到其办公地点调取该公司评估期间的进项抵扣税票和已开具的销项专用发票清单,对其购进货物与销售货物逐笔进行核对,对该公司财务报表、现金、银行等相关账簿及现今流量情况作进一步的比对分析;另外一路到该公司货物存放地及钢材经营部进行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该公司存的有关涉税问题浮出水面:

1、该公司2005年1月至9月,该公司以销售铁精矿为主(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金额9,371,511.95元,占总销售收入的97.9%;销售钢材等(增值税税率为17%)金额205,319.65元,占总销售收入的2.1%。

 

2005年1—9月产品销售比例图

2005年1月至9月购进货物金额9,638,900.00元,抵扣进项税额1,488,751.94元。其中税率为(13%)的购进货物(精矿粉为主)2,000,001.18元,抵扣税额260,000.15元,税率为(6%)的购进货物577,358.52元,抵扣税额34,641.51元,两项购进货物金额仅占购进货物总金额的26.7%。税率(17%)的购进货物(主要品名为钢材)7,061,540.30元,占购进货物总额的73.26%,抵扣税额1,191,526.93元。

 

2005年1—9月购进货物比例图

该公司购进货物以钢材为主,占购进货物总额的73.26%,但销售却以精矿粉为主,占到总销售收入的97.9%,企业的经营情况似乎不太合理。

2、现金流量较大,以现金结算的购进货物占全部购进货物的82%。大额的商品采购不是通过银行结算而是进行现金交易,企业的采购工作似乎也不符合常理。

3、该公司于2005年7月9日租赁库房及销售钢材经营部(地址在西安材料总厂),但购进钢材业务早在2005年1月就开始发生了。第二路调查人员查询库存情况及出入库单据未得到配合,调查人员对未配合调查的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

(四)评估处理

根据以上问题和评估经验,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嫌疑,且数额巨大。同时,该公司对税务机关约谈采取消极回避态度,对库存查询完全不给以配合。按照评估规程的规定及相关程序,该局立即将此案件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

稽查部门对移送的资料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顺藤摸瓜,查出该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份,抵扣进项税额839635.19元;隐瞒销售额582439.57元;错用税率少申报销项税额86681.89元。经重新核定,该公司偷逃增值税共计772645.55元。随后,稽查部门将稽查的具体情况对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了反馈。

三、案例点评

通过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我们进行了总结,启示是:

(一)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

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可以有效地利用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开展,借助纳税评为税务稽查提供针对性的案源和线索,通过税务稽查落实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发现的问题,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同时,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可以不断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

特别是税务稽查作为纳税评估和税收分析的坚强后盾,能够有效解决评估对象对税务机关约谈及调查核实消极回避、不配合甚至进行阻挠等问题,不断强化评估的手段。

(二)“人机结合”是开展纳税评估的有效方式

所谓“人机结合”选户评估,就是税收管理员在纳税申报初审过程中,将发现的一些可疑户和可疑的问题,及时提供给评估岗位人员,作为当期纳税评估的疑点纳税人。评估岗位人员再根据计算机稽核对比参数的提示,最终确定当期评估对象。这样,可以更有效的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减少了单纯由电脑选户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使评估分析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采取这种方法,选户准确率较高。

(三)事先了解评估企业的全面情况是进行纳税评估的基础

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以及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做到有的放矢。

(四)约谈方式的正确运用是澄清和确认疑点涉税问题的关键

评税人员应在约谈前,根据评估分析的不同疑点问题,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这样,一方面才能找准切入点,才能让企业难以自圆其说,及时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参与约谈的态度,从中可判断出企业存在问题大小的程度。

(五)工作经验分析法是确定疑点问题的重要方法

工作经验分析法就是评估人员运用日常纳税评估工作积累的实践经验,根据企业纳税申报情况以及评估过程而对疑点问题进行判断分析的一种方法。工作经验分析法在评估对象的确定和评估意见的确定上非常有效,评估人员应结合纳税人的行业特点、产品特点、季节性特点、生产规模、生产类型、评估过程等不同情况给予区别对待和分析。

【来源: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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