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一封人民来信引起了市局稽查局领导的高度关注,指示成立专案检查组,对XX有限公司做假账进行偷税一案进行税务检查。经过数名稽查人员一个多月深入细致、快速高效的工作,成功查处了一起利用账外账隐瞒销售收入的偷税案件。
一、收集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XX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成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800万元,主要经营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等的制造及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管。
该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申报销售收入分别4756万元、7488万元、10139万元,增值税税负分别为1.86%、1.97%、2%,接近省局参考警戒值2%,低于我市同行业2.38%的平均水平。
二、确定重点,形成检查方案
根据对举报信内容的研究,一是举报人对公司销售收入等相关数据与检查人员所掌握的数据基本一致,二是举报人对存放假账地点的表述十分明确,初步分析认为举报材料的可信度比较高。
在综合分析该公司的整体情况后,确定采用突击实地检查与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并将重点放在查获账外账方面,同时制定出详细务实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并提请公安经侦部门提前介入检查。
三、突击检查,企业百般搪塞
在到达XX有限公司后,直接前往财务科。在二楼,检查人员发现确实有个小阁楼,而且门虚掩着,应该就是举报信中所指的假账(账外账)的存放地。于是,按照方案的分工,一组检查人员留守在二楼,控制住小阁楼目标;另一组检查人员直接来到财务科说明来意,并出示检查通知书以及税务检查证后,公司财务人员一再请检查人员到会议室休息,并一再说总经理出差在外,等总经理回来以后再来检查。当检查人员要求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纳税资料时,他们当我们要求企业先把涉税资料拿出来时,公司财务人员又说账册、凭证等资料由于厂房搬迁等原因已经不齐,并推托说资料保管人员在外开会,他们没有钥匙暂时拿不到等种种理由。
四、果断出击,查获账外账
检查人员明显感觉到企业的搪塞、拖延、不配合检查,极有可能是在为转移、毁灭证据争取时间,果断地把公司财务人员直接叫到小阁楼前,指出资料室的门并没有锁,公司财务人员无奈之下只得领着检查人员推门进入小阁楼。果然,小阁楼里堆满各种资料凭证,检查人员立即同公司财务人员一起,办好相关手续调取账册资料。当检查人员在按年份、资料类别整理调回的近四十箱资料时,也就是小阁楼里的秘密一一展现之时,其中不仅发现了一套该公司同销售业务人员的对账单,主要反映销售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如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完成情况、按销售业绩提取工资、奖金或扣款、赔偿违约金等,经过进一步核对比较,确认这就是一套账外账,此外还发现了一套坐支现金的费用账外账。
五、内查外调,固定证据资料
在查获账外账之后,我们及时调整了检查小组分工和重点,将检查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工作重点放在对大量数据的统计汇总方面:第一组负责2003-2005年度企业送货单发出商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的统计,第二组负责2003-2005年度发票存根中发出商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销售情况的统计,第三组负责2003-2005年度账外账中企业直销和业务员销售发出产品以及废料销售情况的统计。
通过一个多月艰苦的工作,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汇总比对分析以及内查外调,与企业财务人员核对数据,找仓库保管员、销售业务员、财会人员、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固定证据资料,终于查实了该公司利用账外账隐瞒销售收入偷税百万元的违法事实。
六、案件查处的一点体会
一是在查处账外经营中,要特别注重直接证据材料的收集。对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对两个以上的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要求稽查人员根据稽查工作进展的难易程度,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尽可能采取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现代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并尽一切可能进行内查外调。
二是调账检查中,应在第一时间里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及时制作进行《询问笔录》,寻找各种账外涉税资料,以最快的速度,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并固定证据。在取证、询问、记录底稿时,只对违法事实进行确认,不发表任何评价,让企业、当事人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签字认可或提供真实资料。
三是在大要案的查处过程中,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以便对执法程序、技术力量、取证要求严格把关。
【来源: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