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一份协查通报牵出了招远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犯罪嫌疑人曹某、孙某、王某等在没有产品的情况下开出了1800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为国家造成数百万元经济损失。因曹某弄虚作假太嚣张,他的四任会计被吓跑,最后一位甚至倒贴一个月工资不辞而别。
一纸协查函揪出皮包公司
4月15日,上海经侦部门一封案件协作函发到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他们发现涉案单位曾先后为招远晨东化工公司开具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对该企业的受票情况进行协查。
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安排警力对该企业展开调查,该企业法人代表曹某承认确实接受过这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称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不清楚对方有什么问题。
按常理,协查到此可告一段落,回函至上海警方即可,但侦查员却发现了疑点:该公司为独立法人,所经营的项目又多为金属、焦炭及普通机械和铸铁带料加工等,而公司仅有的两笔业务却是硫酸代销。而且,该企业几年四易其所,办公场所附近不见储存货物的仓库或库房,也没有其他营销人员,办公室不到十平方米,除了一张床、一台电脑、一个传真机和一张办公桌外别无他物。侦查员认为,晨东化工极有可能是一个皮包公司,不排除涉嫌非法购买、出售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嫌疑。
万余发票揭开皮包公司面具
针对此案的疑点,招远市公安局成立“专案小组”。经暗访取证,晨东化工公司平时根本见不到人,每月只有四五天的深夜能听到屋内传出打印机的声音,但大门紧闭。
民警搜查和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无固定办公经营场所、无营销工作人员、无真实货物交易和购销资金往来,是一个集法人、经理、会计、出纳、营销员于一人之身的皮包公司。在经理曹某的办公桌里,侦查员获取了一个记载其非法购买、出售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水账记事本,并起获了万余张发票。这些税务纳税资料显示,自2009年度4月至8月,该公司每月都有数百万元的交易金额,但每月发生的税负既不稳定又不平衡,与正常经营企业有很大出入。
侦查员随后对这万余张专用发票流向逐一查证,发现其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流水号码不符,特别是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显多于税务机关登记数。
一年虚开增值税发票上千万元
4月26日,民警对曹某进行审问,他以为公安机关不掌握他们涉嫌犯罪的真凭实据,公然叫嚣民警采取强制措施是破坏政府招商引资和软环境建设,并恐吓说要找市长投诉。办案人员讯问其非法购买、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问题,他不是一口否认就是闭口不谈。
当办案人员将已查证的犯罪证据摆放在他面前时,曹某不得不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09年4月以来,在无任何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曹某通过孙某认识了王某,二人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和货物资金往来情况下,采取非法购买、出售或低价购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转手以高价对外虚开等手段,从中谋取暴利。曹某在联系客户的基础上,又利用王某贪图小利的心理为其介绍客户,王某则从曹某手中以5%的税点开具发票,后以6%的税点倒手赚取差价,经孙某介绍先后向招远、莱州甚至省外等16家单位和王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余份,虚开金额15638970.12元,虚开税款数额2979253.99万元,价税合计18618224.11元。
虚开发票吓跑了四任会计
5月16日,在招远市看守所内,曹某接受YMG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在2000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8年,2006年出狱后,出资建立了晨东化工公司,但到2008年底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面临倒闭。2009年初,在朋友孙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来钱快的“善意”提示下,曹某把法律抛到了脑后,决定从事这个“挣钱”的行当。
在此期间,曹某先后聘请了4任兼职会计,结果都因曹某虚开值税发票怕出事,干个十天八天便辞职了。今年3月底,最后一任会计也留下一张纸条和一个月工资600元钱不辞而别,曹某说,这个会计也是被自己猖狂的盗税行为吓跑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曹某表示自己会接受法律的惩处,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给其他人员提醒,做任何事情必须遵纪守法,打小算盘靠钻国家空子的行为终有栽了的一天。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兼记价款及货物或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而设定的一种专用发票。它不仅具有其他发票所具有的记载商品或者劳务的销售额以作为财产收支记账凭证的功能,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依据,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证明。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上,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没有实际的业务基础,即虚开行为;有骗取国家税收的目的性;能够致使国家税金的流失,是一种违法行为。
【来源:360个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