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企业营业额 货运单据翻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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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查处一举报案件时,以火车站货运单据为突破口,查清了被举报人某锁体经营部的经营情况。

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浦江某经营部进行重点检查。该企业2001年6月开业,主要从事锁体销售业务,产品主要销往县内各大锁厂,地方税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2005年4月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稽查人员到企业经营场所检查时注意到,企业经营地比较简陋,就一张办公桌和几把椅子,经营场所没有完整的账册和凭证。当稽查人员要求业主提供这些年的经营账册和凭证时,业主的回答是“没有”。业主说,平时货就堆在仓库里,厂家要货物就送去。

在检查企业仓库时,稽查人员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东西,只见仓库里堆放着满满的锁体。但闲聊中,业主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业主说:“我真的没有账,也没有多少数字。你们不信可以到火车站去查,我的货都是从那里提来的。”稽查人员随即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进货渠道入手。

稽查人员到火车站托运处,与货运站负责人说明来意后,不料货运站负责人不是很配合。货运站负责人说:“你们这样一检查,对我们以后的生意有影响。”还说:“我们这里有这么多资料,你们这么几个人,要查到何年何月?”

经稽查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后,货运站负责人才同意检查。经过10多个人10多天时间的连续奋战,稽查人员把火车站托运处3年来的货运单据翻了个遍,摘录了100多页相关的资料。

稽查人员从浦江火车站托运处取得第一手资料后,基本掌握了该经营部的进货数量。然后,通过对相关厂家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定了该经营部的销售额,最终查补税费合计36余万元,加收滞纳金3万余元。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对其不如实提供经营情况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稽查人员还根据掌握的货运单据资料,对其进行分类、归并和汇总后,确定了几户问题较大的锁体经营户为延伸检查对象,用同样的方法,核定了他们的营业额。在延伸检查中,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共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罚款计60余万元。

办案心得

本案之所以能查办成功,关键在于找准了案件的突破口,即从进货渠道入手,而不是从销售渠道入手。本案所涉及的稽查对象是个体户,账证不全,财务制度很不健全,经营地址又经常变动,加上该企业的销售对象是制锁企业,而本县的制锁企业遍地都是,并且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制度很不健全,经营中根本不需要销售发票。税务机关要想通过调查这些制锁企业的进货情况来核定被查企业的营业额,困难可想而知。本案中,稽查人员根据无意中听到的一句话,转变稽查思路,决定从进货渠道入手开展检查,并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看来,查办案件的关键之一是找准案件的突破口

【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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