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查单位基本情况
沈信成立于1999年6月9日,注册资本1.26亿元,隶属于中国铁路某集团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铁路通信信号控制设备生产的厂家之一。中国铁路第一座单元控制台、第一台安全型信号继电器、第一门铁路专用纵横式电话交换机都从这里诞生。
2006至2008年3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04766万元,缴纳增值税7932万元,缴纳所得税2596万元。3年平均增值税负担率7.6%,所得税负担率2.5%。
二、检查过程及发现问题
检查组严格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分类检查工作规程》,始终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为载体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就是通过采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等征管信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及其他第三方信息、企业电子账数据,询问纳税人管理层、业务层相关人员,观察生产经营场所,核查相关文件资料,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对纳税人涉税风险进行初步判断,找出企业有意为之并加以掩饰的涉税问题的蛛丝马迹,以及内控没计上存在着重大缺陷导致的涉税风险,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检查效率。这一阶段工作包括查询企业外部信息、了解企业内部环境信息、分析企业财务信息、评估涉税风险等内容,其中检查组至少要组织三次讨论,需要填制23种审计型检查专用工作底稿(以下简称专用底稿)。
(一)查询企业外部信息。包括索取评估部门资料、通过CTAIS查询征管信息、通过因特网查询行业信息、调取第二方信息。
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通过CTAIS查询r沈信的发票使用、税务认定、申报征收、违法违章等六个方面的征管信息,对沈信检查所属期的税负、纳税调整、固定资产等七个方面的指标进行了分析。通过因特网查询了铁路装备制造业行业信息及沈信的产品信息、营销网络、关联单位等。综合上述信息后,组织了第一次讨论,初步得出三点结论:
1.税务认定信息显示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应在后续检查程序中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新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若存在其扣除是否符合规定;
2.企业领取供暖收费剪贴发票10本,关注其收取费用是否为应税收入,若为应税收入是否申报纳税;
3.评估指标分析企业2008年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较2007年增幅较大,应重点关注。
(二)了解和砰价企业内部信息,获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包括索取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关联交易、销售合同、内审报告等相关资料,现场观察企业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询问企业管理层及财务,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相关人员。询问采取调查表形式进行,不同部门的询问调查表内容各有侧重,同时又互相印证,以此了解企业及其环境,获取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为评价涉税风险打下基础。
(三)分析企业财务信息,衡量和评价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分析、利润表分析、财务指标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纳税评估常用指标分析等。通过各财务指标的内在勾稽关系计算出相关比率或趋势。如果“分析程序”计算的比率、比例或趋势与检查人员对被查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不一致,并且被查单位管理层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或者无法取得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证据,检查人员就应考虑企业是否隐藏着重大涉税风险。
(四)总结和计划,评估涉税风险。在讨论会上,检查人员综合分析获得的各种信息,评估涉税风险,以指导后续阶段检查。通过充分讨论,对沈信的涉税风险作出如下结论:
1.企业产品销售实现信息化档案管理,且厂长、职工的上资与利润等指标挂钩,从制度约束和动机两个方面分析,企业隐匿销售收入的风险较小,检查应重点关注跨年结转收入是否因税率差而存在涉税风险(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25%,之前为33%,之后为15%);
2.企业原料为银,铜等贵金属,管理严格,丢失损毁或生产中间环节转售风险较低,检查重点应关注购货发票、原料人库时间等方面存在的涉税风险;
3.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申报显示有新产品研制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应重点关注企业高新产品的生产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优惠政策;
4.企业发生修建球场、路面等工程,应重点关注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项目,核实是否存在资本性支出一次性列支费用等涉税风险;
5.企业人事管理实现信息化,采用指纹扫描系统进行考勤,虚列工人数量等涉税风险较小,应重点关注工资支出的性质,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6.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应关注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有关事项,核实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7.企业内控制度初步了解健全,控制测试阶段应进一步测试与税收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设计合理且得到一贯执行,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检查范围和重点,提高检查效率。经过集体讨论,确定对企业的六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第二阶段:控制测试
控制测试,就是通过询问、观察、检查等程序,对企业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等7大循环中的与税收密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且得到一贯执行进行测试。这一阶段需要填制11种专用底稿。
在风险评估阶段了解到,沈信生产的产品用于高速铁路工程,质量控制要求极为严格,因而企业建立了大量的内控制度,落实生产责任,确保产品质量。检查组对与税收密切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了测试。例如,检查人员通过实地观察,测试了《产品档案管理系统》,证实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都要通过扫描,录入该系统,产品的收、发、存在该系统内得到完整体现,每件产品、每道工序是哪个生产人员负责的,一目了然,系统得到有效执行。又如,检查人员在职工花名册上随机抽取了几名员工,对“金益康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测试,通过比对系统记录、人事部门考勤记录、生产车间工作记录,并现场观察,确认系统得到有效执行。通过控制测试,对沈信的涉税风险作出如下结论:
1.企业产品购产销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予以采信,实质性程序中不再进行库存盘点,检查人员腾出更多精力关注企业对税收政策的正确理解和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费用的合理性等方面;
2.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予以采信,企业虚列入工费的涉税风险较低,应重点关注人员结构、工资支出性质等,确认是否全部工资支出部符合税前扣除标准;
3.鉴于企业其他内控制度较健全,基本不存在由于内控缺失导致的重大涉税风险,所以,确定在下一阶段实质性程序中对经过测试,经检查组讨论认可的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涉及的涉税环节只作少量的抽样核查,将检查重心放任风险评估阶段列示的涉税风险点和固化在各科目中的涉税风险点,以及会计与税法有差异的领域。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找出重大涉税风险。
第三阶段:实质性程序
实质性程序,就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分析、盘点、协查等手段,对固化在业务循环中的各会计科目下的基本涉税风险点,按照对应的检查程序并结合相应的内控测试进行实质性检查。这一阶段需要填制39种专用底稿。
检查人员按照循环分工,对沈信有经营业务的50个会计科目逐一予以核查,逐一排查评估风险点和基本风险点,通过三周的紧张工作,最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长期应付款”、“研发支出”、“制造费用”、“财务费用”、“资本公积”、“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费用”等10个会计科目存在涉税问题,确认6类15项问题,查补税款580万元,是传统检查方式的37倍(传统检查只发现一项问题,补税15.6万元),包括:
1.擅自扩大加计扣除“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核算内容,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涉及所得税79万元;
2.将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一次性列支费用,涉及所得税50万元;
3.列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将外单位车辆的保险费,维修已房改的职工宿舍支出计入管理费用,涉及所得税9万元;
4.将离退休人员的补贴、药费等计入成本费用,涉及所得税136万元;
5.将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长期挂在“长期应付款”帐户中,涉及所得税125万元;
6.将收到的政府搬迁补偿费减除各类支出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涉及所得税116万元;
7.部分收入和支出跨年度入帐,由于07年和08年所得税税率不同,涉及所得税5万元;
8.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记入财务费用,即未把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体现,也没有取得对方合法有效凭证,涉及所得税3万元;
9.将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支营业外支出,没有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文件,涉及所得税2万元;
10.将礼品支出计入业务应酬费,未按视同销售处理,涉及增值税3万元;
11.收到馈赠以及没有合法有效的票据列支成本费用等问题,涉及所得税52万元。
这些问题既有风险评估阶段识别出的涉税风险最终得以确认的,也有实质性程序中排查发现的基本风险点最终得以确认,体现了审计型检查通过评估风险点和基本风险点的排查,实现对被查单位全面检查的特点。最后,将涉税问题填在每个会计科目下按税种形成的“涉税问题审定表”,将“涉税问题审定表”进行汇总,完成稽查报告,并以完善企业涉税部分的内部控制,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山发点,给企业出具纳税遵从报告。
第四阶段:纳税遵从评价
纳税遵从评价,就是从内控制度方面分析涉税问题产生的原困或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提出完善内控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涉税风险的合理化建议,提高被查单位的纳税遵从度。纳税遵从评价分总体评价和具体评价两部分内容,总体评价根据确定的标准分为“自律遵从”,“他律遵从”、“指导遵从”和“强制遵从”等四种评价,具体评价根据确认的涉税问题或发现的内控制度缺陷,提出具体完善建议。这一阶段需要填制1种专用底稿。
检查人员通过分析沈信存在的涉税问题的性质,经过集体充分讨论,作出了纳税遵从评价:沈信内控制度相对完善,能够规避常见涉税风险,但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的深度、掌握的熟练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评价为“指导遵从”,企业应建立健全税收政策知识定期更新培训制度、复杂涉税业务集体讨论和咨询制度、重大涉税项目和交易报税务机关审批监控制度、大额资金事项重点监控等内控制度。
三、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七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根据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一条,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第二条,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3号)第七条,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第一条,责令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5,767,644元,补缴增值税29,320.86元,合计5,796,964.86元。应补税款已于2010年8月6日足额入库,同时缴纳税款滞纳金2,365,262.89元。
四、工作启示
(一)以涉税风险为导向,有利于驾驶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增强了税务检查的威摄力
审计型检查是为适应重点税源企业组织结构复杂、经营规模
大,财务核算电算化水平高的特点,以重点税源企业内部控制相对完善为切入点,借鉴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审计技术,改变了原来以税种检查为基础的检查方式,将各税种的常见涉税风险列入按照紧密联系的业务流程设计的七大循环下各会计科目中,并配以相应的检查程序和对应的表格,使税务检查流程与会计核算相一致,避免了大量的重复劳动。这种检查方式适应了现代企业特点,使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事半功倍,克服了传统检查方式不区分企业规模、会计核算水平、检查大而化之、针对性不强、随意性大等单一就账查账的弊端,解决了以往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进得去,出不来”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这套工作底稿能够使检查人员更加注重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学会如何从细微之处发现企业避税的蛛丝马迹,正确判断企业纳税的遵从状况。检查结束后,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对检查组讲:“以前也接受过不少税务部门的检查,但这种检查方式还是头一次遇到,检查既全面,深入,工作效率又高,就像过筛子一样把我们3年的财务数据过了一遍,难怪能找出这么多问题来。这样的检查对于规范我们的财务内部控制,提高涉税业务的管理太有好处了。我们一定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完善内控建议,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以专用工作底稿为载体,有利于强化稽查勤政、廉政建设,提升了稽查干部的检查水平
审计型检查通过专用工作底稿明确了岗位责任,确定了工作流程,做到了责任有分工、检查有记录,行为有监督、成果有评价,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检查水平。
首先,指导检查人员“干什么、怎么干”。审计型检查层层推进的检查流程、环环相扣的检查程序,使得检查工作真正做到过程有控制,工作有记录。
其次,评价检查人员“干没干、干得怎幺样”。审汁型检查通过专用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反映了检查人员的实际工作轨迹,使得检查工作绩效考评落到实处。审计型检查不仅主观上约束了检查行为,解决了稽查“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难题,而且客观上促进了稽查体系的廉政建设,这种检查克服了传统检查方式责任不清、行为不规范、复查无依据、容易导致滋生腐败的弊端,从源头上降低以至避免了执法风险。
最后,审计型检查通过专用工作底稿将稽查专家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汇总、复制和固化。检查人员应该遵循哪些程序、检查哪些内容、使用哪些检查方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检查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检查流程,即便是新参加工作的同志应用这套专用工作底稿也能迅速地适应工作,就如同“肯德基快餐”统一的作业流程保证了服务质量一样,规范的审计型检查标准保证了检查绩效。通过开展审计型检查,检查人员更新了检查观念、掌握了先进的查账技术、使检查人员更快的提高了实际查账能力,尽早培养出一大批稽查领军人才。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有利于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16字”检查目标
由于重点税源企业经营规模大、组织结构复杂、财务核算电算化水平高且普遍采用ERP等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在有限的稽查力量和检查时间以及人员素质尚待提高的前提下,透过企业海量的财务数据,还原其真实经营情况,防范重大税收流失,按要求手工填制专用工作底稿绝非易事,客观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
为提高审计型检查工作效率,省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eCPA审计软件,为审计型检查提供信息技术支持。“eCPA审计软件”在检查工作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
1.采集企业电子数据更加简单。借助该软件可以从包括用友、金碟在内的符合国家标准的40多个财务软件中读取企业电子财务数据,完成被查企业电子账数据采集,省时省力,而且调取的电子账可使检查人员有效的保存案件的相关账证资料,以免涉税资料被蓄意修改删除,为全面、深入地开展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调取电子账更确切地说是复制电子账,不会影响纳税人正常的经营活动,确保了税务检查与企业经营两不误,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
2.顺应企业核算电算化的发展趋势。检查人员通过运用“ECPA审计软件”的查询、过滤、分析、统计等功能,迅速查找出涉税问题的突破口,快捷地查寻到所关注的涉税重点,大大缩短了看账、翻账所用时间,大幅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该软件可以高效、穿透式地完成查看企业总账、明细账、直到电子凭证等财务资料的工作,检查人员可以从科目余额表入手,轻松点击鼠标就可以查询各种明细账、会计记帐凭证,按图索骥,非常方便。系统中不同账簿、不同年度的切换也非常方便。
3.可以完成部分专用作底稿。借助该软件强大的查询、汇总、分析(账龄分析、固定资产分析)等功能,帮助检查人员筛选海量数据,对抽样、分析结果可以直接转化成检查底稿保存并以Excel形式进行导出,自动完成部分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
总之,实践证明,审计型检查是驾御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一种有效手段,不仅实现了“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16字检查目标,而且也和谐了征纳关系,捍卫了税法尊严。
【来源: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