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6人虚开增值税牟取2000余万“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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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检察院日前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2000余万元的系列案件进行了审查,依法批准逮捕5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据悉,这是马鞍山市近年来所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表明,合肥钢星钢材销售有限公司长期从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大量购进钢材,然后在合肥市销售给一些个体经营户或建筑工地。因对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林芝等人便将从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购进钢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开给其他单位,从中牟取“开票费”。

2011年9月以来,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王林芝指使闫会君将河南省洛阳市图进工贸有限公司、偃师市弘昌贸易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开票信息和开票数额等内容,用传真或QQ等方式发给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业务员胡某,胡某在明知受票单位与开票单位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之间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向上述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43份,价税合计1470余万元,税款210余万元。

2011年12月,在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侦查期间,王林芝继续作案,其经范普光、林奶添、范光华介绍,再次安排胡某,将其公司在马鞍山市马物实业有限公司多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上海慧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钢云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奋鑫实业有限公司,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571万余元,税款85万余元。到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为止,王林芝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数额价税合计达2000余万元,其中税款数额达295万余元。

据了解,马鞍山市检察院在审查此起系列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并针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引导侦查的合理建议。公安机关移送批捕后,检察机关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林芝、闫会君、范普光、林奶添、范光华等5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无逮捕必要而不予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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