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贪得无厌害了我,我弄了两套账想逃点儿税大家分,又搞了第三套账想自己多捞点儿。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还是被‘自己人’出卖了!”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某销售民爆用品公司总经理丁某从税务检查人员手中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追悔莫及。然而一切都晚了,在短短3年里,该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达84万多元。同时,因为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黄山区国税局已将此案件正式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企业股东现身国税
2011年5月的一天,两个中年男子出现在黄山区国税局税源管理科,声称他们有重要案件举报。他们一口咬定黄山区某销售民爆用品公司总经理丁某在2008年~2010年期间,通过账外经营手段逃避缴纳大量税款。举报人语气肯定,似乎掌握着重要证据,但又不肯多说。税务检查人员见状,立即向举报人细致地宣传了举报保密和相关奖励规定,并列举了一些逃税案例来说明逃税的危害性。
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宣传,举报人终于打消了顾虑,不仅提供了自己掌握的银行存款记录及资金往来等重要证据,还准确告知了丁某另外两套账本的存放地点。让检查人员震惊的是,举报人竟然是这家销售民爆用品公司的股东。
突击检查一击中的
由于有了第一手资料,黄山区国税局检查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见到检查人员,丁某一开始很配合,二话没说就打开橱柜取出资料。检查人员按正常手续开具了检查通知书、调账通知书和调账清单,将账册资料等当面清点后装箱。结束后,一名检查人员借故坐在丁某的座位上随手打开两边的一个抽屉,并要其打开其他所有的抽屉时,丁某先是一愣,然后推托说抽屉内没什么好东西。而当另一名检查人员拿出银行存款记录和一些收款收据的存根联要求其做出合理解释时,丁某脸色一下子变了。
随后,又经过一番心理较量,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丁某深知再也无法抵赖,无奈地打开了抽屉,交出了2008年~2010年度另外保存的账本及存单、收据等。就在检查人员准备离开时,旁边书架上的两排关于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的书籍引起了检查人员的兴趣,于是随便翻看了一下,丁某的神情一下子紧张了起来,连说都是旧书了,没什么好看的,眼睛还不停地往中间瞄。细心的检查人员立刻察觉,这书中必有猫儿腻!
果然,在其中的3本财会专业的书中,检查人员找到了大量的销售收入凭证及一些配送(运费)收入和装卸费,多为隐瞒的雷管、炸药、导火索等部分产品的收入。这些凭证都被小心地粘贴在书页上,从外观上根本无法察觉,真是没想到“账外还有账外账,得来却在意外中”。至此,该公司的全部违法事实浮出水面。短短3年,该公司共隐瞒销货清单共计1900份,现金收据1587份,逃避缴纳税款84万多元。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到此,案件可谓水落石出。可这起案件带给人们太多疑问。丁某为何要走上逃税的道路?而股东又为什么要举报自己的企业呢?
事情还得从2008年1月说起。2008年,丁某同一国有物资公司的其他6名职工共同买断了原单位的民爆器材经营权,并注资86万元组建成立了一家销售民爆用品公司。那几年,黄山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高速公路、农业科技示范园、房地产等重点项目一一动工,雷管、炸药的需求量很大,加之丁某和股东们的努力,公司的经济效益非常好,但随之而来的税也增加了。
一次在酒桌上,一个朋友说现在不少企业都存在逃税漏税现象,只要另外设一套账本,任谁也检查不出来,又简单又能“赚钱”。丁某听后心中一动,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生财之道,于是召集了其他几个股东,大家在一起商量后都觉得可行,与其将赚来的钱缴给国家,不如几个股东分了划算。说好了年底平分,然而贪心的丁某却又找到了股东之一的会计秦某,密谋在“账外账”的基础上再设一套“账外账”(即第三套账),将近1/3的应记入第三套账的收入两人平分。
3年下来,其他5个股东都觉得不对劲,公司的效益明明很好,但分到手的钱却不是很多。经内部核对,“账外账”上记录的款项也明显与事实不符。对此,丁某以公司的效益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好,并且扩大经营需要钱等理由搪塞了过去,这引起了股东们的强烈不满。2010年,企业被安徽某化工集团以395万元的价格收购,丁某却一直没有兑现股东的分红,矛盾一再升级。于是,作为股东的举报人在公司内部秘密展开了调查,在充分掌握了证据后,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是利益的驱动让这家销售民爆用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们不惜铤而走险,同样也是利益,又让他们同室操戈。法律意识的淡薄,让他们显得可恨又可悲,打国家税款主意者,到头来必然会受到税法的制裁。他们的行为和结果也正对应了一句俗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