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陕西省石泉县国税局对全县家电下乡行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该局共检查全县家电下乡营业网点31户,查处违法用票个体户21户,涉及非法发票2560份,涉及金额1280万元,涉及税额38.4万元,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近47.5万元。
去年11月初,该局受理了一起群众举报,石泉县一家家电下乡营销网点法定代表人李某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逃税。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多方调查,调查组认定了该家电下乡营销网点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只需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这一漏洞,通过复印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方式逃税的事实。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该营销网点负责人李某承认了开具、使用假发票的违法事实,并同意接受处罚。
“这种情况不只我们一家,整个家电行业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调查过程中,该营销网点负责人李某的一句话引起了该局的高度重视。
“家电下乡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阳光工程,绝不能纵容不法分子钻了惠民政策的空子。”该局局长王顺安告诉记者,在初步对全县家电行业做了案头分析后,该局成立了发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县基层分局抽调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家电下乡营销网点展开了历时1个月的专项检查。
据了解,在历时1个月的专项检查中,该局5个专项检查小组协作配合,根据发票票面信息,走访家电下乡消费者,认真了解发票使用情况及其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对开具金额较小、作废发票逐笔查验对比,对发票核查发现的案情线索,深挖细查,对涉及的供货商开展延伸检查。
“家电下乡既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好政策,也是帮助企业提升销量、促进企业发展的好途径,但是却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发票逃税,这次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之多,涉及的企业之多,令人震惊、发人深省。”该局副局长凃超介绍说,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该县家电行业利用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管理漏洞,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虚开、套开发票,达到逃税的目的。一是钻领取补贴只需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的漏洞,先将发票联复印多份,家电销售时将一份发票多次开具使用,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同时达到逃税的目的。二是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在开具发票时,将发票联的金额填写成大于存根联的金额。如纳税人销售一台家电下乡的洗衣机,给购买人的发票联填写的为实际销售金额,但存根联填写的金额远远低于实际销售金额。三是作废发票回炉再用。纳税人销售家电开具发票,在使用发票办理完家电下乡补贴后,将发票做缴回作废处理,不按规定申报缴税,以此逃税。还有一种情形,应税纳税人在销售家电后,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发票,而是要求经销商给消费者开具发票,销售方纳税人从中赚取差价,但未就其取得的收入申报纳税,以此骗补逃税。
与此同时,针对家电下乡经销商不及时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等问题,该局深入研究整改,加强家电业税收征管。该局要求各家电经销商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必须按规定如实完整填开发票;必须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和发票专用章。与此同时,严把税务部门发票领用、审核等管理关口,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受理纳税人办理发票初次申请时,应全面调查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准确核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对经过一阶段时间运营后,月核定供票量和版面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经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严格发票“验旧购新”审核制度,实行以票控税,对发票的开具额认真进行计算核对,并做好登记,对发票不按规定开具及违规开具的,按照程序停供发票,补缴税款等。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