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地税局稽查局对富蕴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少记收入逃税一案依法做出了令其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共计181.9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阿勒泰地区地税局稽查局在对该公司2007年~2009年度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建账不全,账载收入不实。通过询问财务人员了解到,该公司在2007年~2009年期间存在挂靠情况,挂靠人开发项目的收款情况在该公司未反映。检查小组遂决定摆脱就账查账的思路,通过调取开发、销售房产相关资料核实确定应税收入,并要求该公司限期提供2007年~2009年期间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已纳税记录等资料。
同时,检查人员还到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产管理局了解该公司在3年期间占地、施工及销售房产情况,并调取挂靠人开发项目销售合同。在掌握该公司开发销售房产情况后,检查人员逐一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入住情况,对已竣工楼盘拍照取证。经梳理企业提供资料,通过与外调占地、施工、竣工、销售情况进行比对,确定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无误,检查人员及时固定了证据,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确定了应税收入及应纳税额。在与已纳税额比对后,查明了该公司少缴税款事实。该公司2007年~2008年期间开发销售房产,采取不列、少列收入手段,少申报缴纳营业税315197.36元,城建税15759.86元,教育费附加9455.94元,土地增值税155386.15元,企业所得税476283.39元。签订销售合同,少申报缴纳印花税5522.2元。占用土地,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5721.76元。
阿勒泰地区地税局稽查局根据该公司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的事实,决定依法追缴其少缴的营业税315197.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759.86元,土地增值税155386.15元,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计243171.69元。追缴该公司未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76283.39元,土地使用税5721.76元,印花税5522.2元,并处以50%的罚款计243763.68元。追缴该公司少缴的教育费附加9455.94元。对该公司少缴税费按日加收滞纳金348768.27元。
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