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两套账”偷税三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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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税局最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对深圳市廷苑酒店有限公司偷税案的查处情况。

据披露,2004年7月初,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廷苑酒店涉嫌偷逃税款情况立案稽查,查实该酒店2001年~2004年6月间通过设置“内外两套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3411万元。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做出了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6494万元的处理决定。

由于该酒店的偷税行为已达到刑法201条规定的偷税罪标准,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包括该酒店董事长张远帆、总经理张远雄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被批捕。今年3月18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对廷苑酒店及7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4月20日,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经税务机关查明,在张远雄、张远帆经营廷苑酒店期间,两人商议用设置“内外两套账”等方法偷逃税款。财务人员根据两人的授意,先按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归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制作报表,形成一套反映酒店真实经营情况的“内账”;然后再从“内账”里抽取一部分原始凭证,再制作一套“外账”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查实,廷苑酒店2001年度取得营业收入7465万元,只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3662万元,隐瞒营业收入3803万元,偷逃各类税费963.76万元,偷税金额占年度纳税总额的70.43;2002年度取得营业收入8344万元,只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3553万元,隐瞒营业收入4791万元,偷逃各类税费1225.58万元,偷税金额占年度纳税总额的78.35;2003年度取得营业收入8068万元,只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3233万元,隐瞒营业收入4835万元,偷逃各类税费1208.98万元,偷税金额占年度纳税总额的80.78;2004年1月~6月取得营业收入3981万元,只向税务机关申报营业收入1873万元,隐瞒营业收入2108万元,偷逃各类税费455.96万元。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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