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特点:本案介绍了统一组织行业专项检查的方法、策略。该专项检查注重多种方法并用,检查方法有针对性,并采用了新型的稽查模式,提高了专项整治的成效,对组织行业专项检查有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度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要求,结合某省娱乐业中高尔夫球行业近年发展较快、规模大、利润高、且对该行业税收未进行过统一清查的情况,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省局稽查局)决定以全省稽查专业队伍为主力,从2006年7月下旬开始对全省高尔夫球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
(一)统一选案、分类稽查
1.调查研究、确定目标
2006年初,省局稽查局派出4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及改进意见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达成了专项检查必须与本省地税实际紧密结合的共识,经多方面的考虑,最终确定把高尔夫行业作为专项检查的对象。
2.科学评估、确定对象
省局稽查局选案科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的总体部署,对工商、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部分企业进行排查,基本摸清了行业税收现状,为检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结合历年涉税案件查处情况及行业特点,制订了十几个评估指标,对从“大集中”信息系统中调取的企业信息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初步评估分析结果,然后由省局稽查局召开专项检查选案评估会议,确定专项检查的企业名单。
3.分类稽查、有的放矢
根据经营高尔夫球的企业地区分布不平衡,规模大小不一的情况,省局稽查局大胆创新,采用“直接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新型稽查模式进行,即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将挑选出的46户待查企业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两个部分,其中26户重点企业由省局稽查局直接组织进行检查,其它21户非重点企业由各市局稽查局自行立案检查,省局稽查局进行督查。通过这种检查方式,有效地提高检查效率。
(二)统一培训、分析难点
为有效开展高尔夫球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下联动、指挥有力,保证检查效果,省局稽查局从各市稽查局抽调了40多名有丰富稽查经验的专业稽查人员参加检查工作。为了提高检查的针对性,省局稽查局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统一查前培训,对高尔夫行业有关的税收政策和常用的违法手法进行分析,对检查主要方法和检查的难点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
(三)统一行动、分片管理
根据检查户数和企业规模,将待查企业所在的13个地区分为4个片区,各区检查户数和大型企业数基本相当,由省局稽查局4个稽查科带领一定数量的专业队员对各片区重点企业直接进行检查,对非重点企业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时,省局稽查局和各市稽查局上下联动,统一行动,统一进场检查。主要的检查步骤如下:
1.查前踩点,了解经营模式
为了弄清楚高尔夫行业的经营模式,稽查人员在检查前对几个有代表性的高尔夫球场进行踩点摸查。通过摸查,发现高尔夫行业的收入主要包括会员费收入、高尔夫运营收入、酒店餐饮收入,而会员费收入主要包括个人会员费、会员管理费、会籍月费、会籍更名费等,高尔夫运营收入包括果岭费、教练费、球童费、球车、球杆租赁收入等。通过与“大集中”系统中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对比,企业存在会员费不足额申报和教练费、球童费、球车、球杆租赁收入按服务业申报纳税的嫌疑,这为检查指明了主攻方向。
2.突击检查,调取有价值资料
突击检查是对娱乐业稽查的有效方式。税务部门通过常规方法进行稽查,企业有所防备,往往会提前转移其反映真实情况的原始资料,使稽查难以取得进展,陷入被动。采取突击检查的方法则能够集中力量,以迅速的行动和强大的威慑力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是整个稽查成功与否的关键。各检查人员按照事先研究确定的检查方案,对监控点(财务室、经理室、前台等)实施控制,尤其是公司的电脑服务器资料、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料、财务人员及会计核算资料、水单等。检查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较为详实的经营资料,如:隐瞒的会籍费收入、分
拆收入报告、经营业绩报告、节税方案等,这能为检查找到关键的突破口。
3.运用技术手段,成功调取电脑账
检查中充分利用了省局稽查局技术稽查科力量,在调账过程中,电脑技术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对企业网络中的联网主机逐一进行检查,发现了另外的经营业务数据服务器,成功地对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服务器和财务有关人员、企业负责人的计算机资料全部作了拷贝, 一式二份,一份由被查企业当场确认封存,一份用于检查、分析、核实。
调取企业有关的电脑资料后,技术人员对电脑资料数据进行还原、恢复、分析,一部分检查人员根据电脑数据与账面数据进行比对、随机抽查点算某月水单与企业账簿记载收入核对,统计营业收入,一部分检查人员实施外调,从发机银行取证球场前台刷卡数据,同时核对刷卡机申请单位和球场的经营是否相同,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通过运用技术稽查手段,成功调取了四个地级市7家大型高尔夫球企业的8000多兆字节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并对其中包含的51个财务数据库文件进行了成功读取和还原,筛选出34个可用账套和一批会计报表,取得了关键证据。
(四)统一政策、分别处理
为了统一税收政策的适用,省局稽查局针对这次检查中遇到的税政问题专门开了两次政策研究会,对几个具有普遍性问题的有关税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1.明确“娱乐业”的应税劳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高尔夫球企业特点,经研究,高尔夫球企业除餐饮、旅业收入和连锁店(包括小卖店等)的商品销售收入外,在高尔夫球场所为顾客进行高尔夫球活动提供的劳务收入(包括:会员费、会员管理费、会籍月费、会籍更名费、果岭费、教练费、球童费、球车、球杆租赁收入等)统一按娱乐业征收营业税及附加。
2.明确纳税义务时间发生时间
对经营期内取得的会员费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为收到会员费之时,会员费(会员卡)收入无需分解到会员进行高尔夫球活动时逐次计征,但对高尔夫球企业在筹办期所收取的会员费收入应按财税[2003]16号文有关规定进行征税,即“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对会籍费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间取得的会员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84号)的规定执行。
3.明确处理定性及处罚标准
根据税法规定,省局稽查局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归纳、分类、汇总,对以下问题作了统一明确:(1)设置两套账,隐瞒收入的,以会籍费、球场经营收入抵顶有关单位(个人)应付款项、其关联公司在球场的日常消费(内部消费)未作收入处理,直接冲减成本费用的问题。(2)由于现行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两者之间的差异造成少缴税款的问题。(3)由于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的偏差,造成申报税目运用错误而少缴税款的问题。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一)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
经过3个月的检查,对46户企业基本检查完毕,除了极个别企业没有涉税违法行为外,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主要的违法问题如下:
1.高尔夫球企业经营收入的组成结构比较复杂,大部分企业对高尔夫主营业务收入都分开核算,分别按会员费、果岭费、教练费、球童费、球车、球杆租赁收入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许多企业将娱乐业应税收入按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等税率相对较低的税目申报纳税,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是目前高尔夫球企业存在的最普遍的涉税问题。如将租球费、租杆费(即球具租用服务收入)、租柜费(即提供存包保管服务收入)、租球车费等按“服务业(租赁业)”5%的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教球费、练习场收费、高尔夫球赛收费、球童费以及会籍管理费等收入按“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低税率项目申报缴纳营业税。
2.由于现行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存在差异,部分企业在收到高尔夫会员费时未作收入处理而且未申报纳税,而是先记入“递延收入”科目,然后按照经营期与会员证期限孰短的原则,分期确认结转收入,并按结转收入申报纳税。
3.收取球童费、教练出场费及销售会员卡等收入未作“营业收入”处理,记入“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等科目,少申报应税收入。
4.以会籍费收入、高尔夫消费冲抵应付的工程款、广告费等,将部分内部接待签单消费不作收入处理,直接冲减成本费用,少申报应税收入。
5.分解会员卡销售收入,把高尔夫会员卡销售收入一部分按“娱乐业”申报纳税,一部分作为酒店业收入,按“服务业”申报纳税。
6.部分收入不入账,不申报纳税。这主要是会员卡销售的收入没有在账上反映。
7.部分企业还采取低报房产原值的方式,少缴城市房地产税。
(二)定性及处理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问题除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处理外,对于企业将娱乐业收入按其他税目进行申报纳税的和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导致企业少交税款的,分清具体责任情况,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理;对于把收入挂在往来账或在其他科目里核算的以及收入不入账,分解收入,以会员费收入、高尔夫消费冲抵应付的工程款、广告费,将部分内部接待签单消费直接冲减成本费用,采取低报房产原值的方式少缴城市房地产税的,视为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行为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理。
四、案例分析
1.分类稽查与分片管理,为提高检查效率提供制度基础
本次采取“直接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新型稽查模式组织检查,根据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将待查企业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两个部分,由省局稽查局4个稽查科带领一定数量的检查人员对各片区重点25户企业直接进行检查,对非重点的21户企业由各市局稽查局自行立案检查,省局进行督查。这使省局稽查局既能集中优势兵力,排除地方干扰,查深查透重点企业,又能通过实战锻炼各市稽查队伍,积累检查经验,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税收区域整治的成效。
2.查前踩点,摸清经营模式为检查指明方向
由于之前很少对高尔夫球行业进行检查,稽查人员对高尔夫行业的经营情况不太了解,这成了检查一大障碍。通过摸查,弄清楚高尔夫球行业特殊的收费模式和企业的规模,通过对大集中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企业缴纳的流转税税目与公司经营范围有明显的不相符,这为检查指明了一个重要的方向。检查结果证明,很多企业存在错用营业税税目税率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3.突击检查与技术稽查配合,为检查打开突破口
突击检查是对娱乐业检查的有效手段。在检查之前制定严密计划,针对检查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严格布控,在检查中,有关稽查人员详细分工、互相合作,紧张而有效地开展查处工作,防止企业转移或销毁相关的原始内部资料,使被查对象措手不及,比较容易取到较有检查价值的资料。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普遍使用了计算机进行经营管理和记账。在突击检查中,稽查人员利用信息化手段,调取企业财务软件中的财务数据,从而有可能发现企业的第二套账,为检查找到突破。
4.明确政策,为检查处理扫清障碍
由于现行高尔夫球行业税收法律法规多属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征纳双方对许多规定理解不同,既不利于规范行业税收秩序,也容易造成征纳双方的矛盾。为此,省局稽查局召开会议,对高尔夫球行业中“娱乐业”应税劳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娱乐业”征税范围包括经营列举的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因此,打高尔夫球离不开球道、球童、球车,如果离开打球这项主业,也不存再什么球童费、球车费、教练费等收入。所以,企业人为地将其经营收入划分为“果岭费”、“球童费”、“球车费”、和“租球衣费”及“管理费”等,并按低税率的税目进行申报纳税,是违反营业税法规规定的。通过统一政策,有利于全省统一处理尺度,体现公平执法。
思考题:
1.你认为本案的成功查处有何借鉴意义?
2.你认为本案所采用的“直接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新型稽查模式有何借鉴意义?
考试练习题
1.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哪些行为?
2.娱乐业税目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