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
厦门某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9月,公司属电子制造业,有自营进出口权。主要制造磁头和微电机,其产品主要用于录音录像机和电动玩具用小马达,其产品80%左右出口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和地区。注册资金从1984年9月开办时的1096万元,增至目前的1962万元。
评估情况
以前年度纳税评估情况:对该企业2004年至此次评估进行过两次评估,其中预警评估一次,根据稽查建议评估一次,这两次评估均未发现异常。2005年此次案头分析列入指定选户评估,主要是针对企业报送的2004年度会计报表及所得税申报表存在的问题及疑点进行纳税评估,经本次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59859.17元及滞纳金3232.4元、印花税9144.64元。
(一)案头审核。
利用纳税评估方法对企业进行汇算审核,一个应充分利用的资料就是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评估人员从该公司报送的2005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发现,在该表项目“收到税费返还”3314069.3元,税收管理员根据平时对该企业掌握的情况(该企业产品80%出口,且增值税应缴的城建税及附加费都零申报),怀疑其享受增值税出口免抵税部分未缴纳地方附加税费。
(二)评估核实过程。
1.《纳税评估异常提醒通知书》要求企业明确的内容。(1)2005年度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税费返还3314069.3元,疑未缴纳地方附加税费;(2)货物运输单据代合同使用,疑未按规定贴花完税;(3)公司参保人数581人,个税支付信息845人,企业所得税计税职工人数1255人,要求附每月工资表予以说明。
2.企业对纳税评估问题的反馈情况。经过核实,(1)2005年至2006年9月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额8616524.36元,应征的城建税及附加费947817.68元,已于9月30日申报并入库。(2)补缴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229.98元。(3)公司在职固定员工都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车间工人变动大,而且季节性招聘的工人数量大,所以参保人数与个税支付信息人数存在不符,全年平均职工人数1255人。
(三)税务约谈的主要内容。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地税局2005年3月23日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通知规定: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收管理员已于2005年4月11日通过地税网站邮件系统将通知发给企业。该企业以出口产品为主,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但未申报缴纳地方附加税费。企业解释,当时因会计主管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另一名会计正值要休产假前期,后来又因工作交接没移交清楚,故造成失误。
(四)确认的纳税评估成果。经评估后,企业补缴2005年至2006年9月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额应征的城建税及附加费947817.68元,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229.98元,滞纳金73648.11元。
纳税评估建议
1.评估人员要对评估企业所属行业和企业特征进行分析,了解行业特点,熟悉行业财务制度,掌握行业税收政策,同时也要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经营信息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在审核分析中发现疑点。本案中,税收管理员就是通过日常掌握的户管资料以及财务会计资料,分析了解到该企业存在的情况。
2.全面审核年度会计报表,注重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单纯的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是不全面的。在分析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同时,不要忽略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当然对现金流量表的审核,也应结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从中掌握更多涉税情况。如本案中税收管理员就是在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项目出现疑点后,作进一步深入分析评估。
3.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项企业财务及纳税指标,尤其是在税收征管信息化全面运用、大量数据均可共享利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定期对相关信息间的勾稽关系进行比对,这样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异常,还可以掌握一定的证据。
4.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降低税务管理的难度。
在对公司的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及时同企业人员进行交流,对纳税人提出的政策方面的疑问做出解答,对双方理解上不一致的地方进行探讨,要本着执行政策上绝不让步、纳税服务上融汇贯通的原则,这样一来既达到了通过纳税评估维护税法的刚性的目的,又达到了密切税企关系的目的。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