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最近对一汽车修理厂偷税案做出判决,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杨延林、张翠夫妇因犯偷税罪被判刑。据介绍,在被警方控制前,杨延林、张翠夫妇曾有过长达8个月的逃亡经历。
检查汽车玻璃服务部,发现修理厂偷税线索
2005年3月,白银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群众举报。举报称,白银某汽车玻璃服务部采取销售不入账的方式进行偷逃税款,并且提供了相关线索。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将这一举报案件移送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税收征管系统上调取了该服务部的相关涉税资料。资料显示,该汽车玻璃服务部是个体工商业户,主要经营汽车挡风玻璃,月核定营业额5000元,月申报缴纳增值税200元。
根据资料分析的结果,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都有一个简易的流水账。但是,从多年检查积累的经验看,大部分不法个体户对税务机关的检查都不提供真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就销毁记载业务的流水账,使检查人员无据可查。为了保全证据,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主动邀请当地公安机关配合,采取对纳税人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搜查的方式,取得了流水账及大量的辅助证据资料。
证据资料表明,该服务部业务单一,大部分销售业务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白银分公司理赔客户所耗用的汽车挡风玻璃。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检查人员深入保险公司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经过核实,检查人员发现该服务部2003年~2004年销售给保险公司的汽车挡风玻璃货款大部分没有开具发票,只是以保险公司的理赔结算单结算货款,这部分取得的货款超过该部月核定营业额的6倍,涉嫌偷税1.5万元。
检查人员在对汽车玻璃服务部的检查中了解到,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在与保险公司的业务结算时,也采用了与汽车玻璃服务部同样的方式进行结算。据此,检查人员怀疑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有可能存在重大偷税问题。
挖疑点,检查人员翻阅2万多宗理赔案卷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决定对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进行立案查处。由于该修理厂在白银市辖区属大型修理厂,规模居同行业之首,在当地很有影响。为此,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查前分析,确定了以外围取证为突破口的检查方式,并且制定了精细的检查方案,要求做到速战速决。
白银市国税局稽查局抽调了12名精干人员,分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辖区内的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取证检查。检查组经过10天的紧张工作,先后翻阅2万多宗理赔案卷,提取了该修理厂2003年~2004年全部理赔车辆的修理费金额和发票联开具金额,并将所有的发票联金额以及未开票赔款结算单列表登记出来,将有关证据资料一一复印。然后检查人员和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协作,对发票联与存根联进行核对。
经过艰辛的努力,检查组终于核清了该厂2003年~2004年以来开具大头小尾发票36份,存根联金额仅填开20947.9元,发票联填开金额多达578515.58元,差额达557567.69元(含税),偷逃税款81014.11元。
初战告捷后,检查人员连续作战,向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下发了税收检查通知书,并根据保险公司取得的相关证据,对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经核实,该厂在保险公司取得修理业务收入,除部分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外,还有大部分取得的修理业务未作收入,因保险公司在支付理赔款时未索要发票,只是利用理赔结算单给该厂结算了修理费用,这就给汽车修理厂偷逃税提供了便利条件。2003年~2004年,该厂利用保险公司这一结算方式,少计收入905711.14元,偷逃税款153970.9元。
检查结果表明,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2003年~2004年,采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和修理业务未作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1460278.82元,偷逃税款234985.01元。在事实面前,企业负责人杨延林对税务机关取得的证据、数据,偷逃税金额无异议。稽查局根据检查结果,按法定程序,分别于2005年4月18日、2005年4月21日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该案件偷逃税数额占当期应纳税额328306.79的71.31%,达到移送标准,税务机关决定将此案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潜逃8个月后,夫妻最终落网
杨延林接到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后,承诺在一星期内缴清查补税款及罚款。但一周后,稽查人员却发现修理厂大门上锁,工人已停工,企业负责人杨延林不知去向。执法人员将这一情况向稽查局汇报,稽查局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分析杨延林可能已经外逃,于是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系。
然而在此后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尽管税警双方多方努力,杨延林夫妇却一直是杳无音信。
2006年1月16日,在苦苦搜寻了8个月后,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杨延林夫妇正在北京。于是,公安干警与税务稽查人员连夜前往北京追捕。1月18日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在京郊一处民房内,将杨延林夫妇擒获。
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审理,查清了杨延林、张翠夫妇的违法犯罪事实。法院认为杨延林身为白银市白银区兴旺矿业物资公司小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无视国法,授意财务工作人员采用少列收入之手段偷税234985.01元,占应纳税额的71.31%;被告人张翠(系杨延林之妻)身为单位财务直接负责人,参与偷税64535.59元,二被告行为均构成偷税罪。法院判处杨延林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18506.49元;判处张翠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4535.59元。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