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基本情况
江苏省大丰市(县级市)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是某国有化肥厂破产新设成立的私营企业,该公司是该市的重点税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大丰市国税局管辖,税款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主要产品为尿素,产品适用税率均为13%。
案头分析及评估方法
该公司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3855万元,实现增值税289万元,税负2.08%。2007年1月~3月企业税负为1.93%,而该行业平均预警税负下限值为3%,于是大丰市国税局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估分析,发现有两项财务指标异常:预收款余额较大和产成品余额为零。
评估人员分析,目前尿素供销紧俏,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因此属正常。但如果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则每月结转销售后预收款余额会减少或保持相对稳定。从该公司前几个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预收款余额呈逐月上升的趋势,由1月份的1200万元上升到3月份的2180万元,产成品余额均为零。
由于大丰市是农业大县,化肥销售形势如何,从本地商家也能了解得到,于是评估人员对城区最大的化肥商家———某农资公司进行了调查。评估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商家进货必须先付款后提货,该农资公司目前预付款为200万元,收到货物2000吨(单价1000元),但目前仍挂预付款,原因是发票未开。
通过市场调查,评估人员已初步掌握了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开票、申报纳税的证据,并断定类似情况非仅此一例,可以推论该公司存在瞒报销售收入的可能。
评估人员认为约谈时机成熟,并拟定询问提纲决定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在告知法律责任后,评估人员要求该公司财务人员对预收款余额大和产成品余额为0的情况进行说明。该公司财务人员做出的解释与评估人员当初的分析吻合:由于目前尿素价格呈上升趋势,公司为融通资金,与商家约定:采取先付款(提前3个月)后提货的购销方式,价格仍按收款时价格成交。在这种购销方式下,商家纷纷预付款购货,结果出现了预收款余额越来越大的情况。公司月生产能力为10000吨,每月生产多少销售多少,以产定销,因此公司产成品余额为零。
了解上述情况后,评估人员按拟定的提纲,要求公司财务人员对该市区某农资公司的销售账务处理进行举证。该公司财务人员拿出有关资料举证说,到3月份预收该市区某农资公司货款200万元,发货2000吨,已做销售。公司财务人员提交了企业的每月产量记录,记录显示已全部开票记销售。当评估人员要求其提供200万元已销售的具体凭证时,财务人员开始顾左右而言他,始终拿不出此笔业务已做销售的证据。
经了解,原来该公司是这样操作的:当月生产多少尿素,就开多少尿素销售发票,记多少销售收入,开票数以当月产量而定,即当月开票申报纳税总数正好等于当月生产总数;而企业发货则根据供销科开出的发货单提货联,财务并不掌握哪些客户已提货,哪些客户未提货,所以开具的发票和提货的客户未能保持一致,出现有的客户已收款开票,但没有提货,已申报纳税;有的已提货未开票,也未申报纳税的情况。评估人员指出,该公司货物发出后,其产品所有权已转移,必须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已开票未提货的,同样应申报纳税。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表示不理解。
企业自查及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就销售收入的确认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纳税辅导,企业人员认为导致少缴税的原因是对税收政策理解的偏差,对少记销售部分主动自查申报和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195万元,并表示以后要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该公司评估后的增值税税负为3.01%,超过了预警线。
评估建议
1.评前调查要做细做透。
纳税评估是在不查的情况下,对疑点问题通过约谈方式进行的,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在约谈前进行认真周密的调查。本案中,导致企业少缴税的问题较为隐蔽,如果评估人员事前不对某农资公司进行认真调查,在企业人员看似合理的解释后,便会得出申报正常的结论。
2.评前辅导要耐心细致。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的中间环节,目的是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如果离开纳税人的自觉申报纳税,仅靠税务稽查事后打击则治标难以治本。因此事前纳税辅导,对企业应详细辅导税收政策、法规,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任务,将宣传材料送到纳税人手中,把税法知识讲到纳税人心中。由企业自查,纠正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自查自纠,只补不罚,既履行了纳税义务,又切实维护了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3.评前拟定提纲要扎实灵活。纳税评估中,在约谈前认真拟定约谈提纲,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询问而使约谈陷入僵局。询问的问题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步步为营,抓住主要矛盾。约谈中如能从被询问人的问答中发现新线索,要灵活机动抓住新线索进行询问,防止被已拟定的询问提纲束缚住。对新线索要追根问底,绝不能轻易放过。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