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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

某丝绸有限公司2001年底成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蚕丝收购和生产、加工资格,主营丝制品制造、加工等。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均租自某缫丝厂,年租金40万元。

评估数据采集

(一)市场调研,了解行业规律。为了能够分析判断蚕丝生产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国地税评估人员从查阅行业相关资料和进行市场调研入手,对本辖区4户相关企业进行了走访,初步掌握了行业生产、销售的一般规律,丝绸行业具有季节性生产销售的特点,一般第二、第三季度为销售旺季。从评估年度的丝绸行情来说,由于丝绸服装行业出口贸易量的增大,总体应当稍好于前两年。另外,评估人员还将5户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对比:1.某制丝公司,销售收入(1月~8月)853.56万元,机台(套)5组,职工人数114人。

2.某缫丝厂,销售收入(1月~8月)445.24万元,机台(套)2组,职工人数67人。

3.某丝绢厂,销售收入(1月~8月)625.78万元,机台(套)3组,职工人数87人。

4.某纺织公司,销售收入(1月~8月)729.56万元,机台(套)4组,职工人数98人。

5.该企业,销售收入(1月~8月)671.58万元,机台(套)5组,职工人数124人。

(二)资料审核,掌握企业情况。联合评估小组对该企业税务登记资料、2004年至评估年度的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列资料、财务报表、开具销售发票存根和申报抵扣联、前期市场调研中获取的资料等进行审核。在核查增值税的过程中,国税局稽查局的一个稽查信息引起了评估人员的注意,2005年11月,国税局稽查局对该企业2004年度实施了稽查,查补增值税1.87万元,罚款0.94万元,已于2006年4月入库。补税项目为丝绸下脚料11万元未入账,但至今未予调账,导致了事实上的城建税及附加与已缴增值税的不配比。

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利用现有资料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方法、原材料消耗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计算和分析。

(一)销售利润对比分析:2004年1月~8月,销售收入698.76万元,下脚料收入1.92万元,利润总额6.57万元,销售利润率0.94%。

2005年1月~8月,销售收入842.34万元,下脚料收入2.69万元,利润总额8.97万元,销售利润率1.06%。

2006年1月~8月,销售收入671.58万元,下脚料收入1.58万元,利润总额-11.36万元,销售利润率为负值。

(二)燃料耗用对比分析:2004年1月~8月销售收入698.76万元,燃料耗用23.47万元,燃料耗用比例3.35%。

2005年1月~8月销售收入842.34万元,燃料耗用31.22万元,燃料耗用比例3.70%。

2006年1月~8月销售收入671.58万元,燃料耗用35.27万元,燃料耗用比例5.25%。

(三)近3年同期税负对比分析:

2004年1月~8月,同期销售698.76万元,缴纳增值税17.37万元,缴纳地方税3.77万元,综合税负3.02%。

2005年1月~8月,同期销售842.34万元,缴纳增值税19.58万元,缴纳地方税3.89万元,综合税负2.78%。

2006年1月~8月,同期销售671.58万元,缴纳增值税8.76万元,缴纳地方税1.34万元,综合税负1.50%。

结合以上对比分析的资料,联合评估小组按各自的职责对该企业的涉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中综合发现下列疑点:

(一)该企业无论从机台数还是职工人数上来看,规模在5户企业中均是最大的,但其销售收入仅相当于3台机组企业的规模,销售收入明显偏低。

(二)通过销售利润对比分析,该企业前两年均保持盈利,而评估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却处于亏损状态,这与评估年度丝绸行业的行情不相符合。同时,下脚料不入账的问题暴露无遗。

(三)通过燃料耗用对比分析,该企业销售收入下降,燃料耗用反而上升,燃料耗用比偏高,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常规。

(四)通过3年同期税负对比分析,国税、地税综合税负明显下降,综合税负率仅为前两年的一半左右。

(五)企业2005年8月《资产负债表》期末存货余额为173万元,2006年8月期末存货241万元,同期增长39.31%。如此大的库存量与本年较好的市场行情及丝绸行业季节性销售的规律相违背,而且丝制品不宜长期存储,企业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

税务约谈

带着疑问和已掌握的情况,联合评估小组向该企业发出了纳税评估《询问核实通知书》,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疑点问题逐一举证说明。评估人员首先要求被约谈人员介绍蚕丝生产行业的一般规律、产品生产销售特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及账务处理方法,产品销售和货款结算方式等基本情况。对评估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被约谈人员解释如下:

1.对于销售收入明显下降的原因,企业财务负责人含糊其词地解释为,上半年因经济纠纷错过了春茧的收购和加工。对于评估年度的亏损状态,企业财务负责人难以自圆其说。

2.燃料耗用上升是因为锅炉故障造成燃煤使用量大大增加,丝制品存货偏高是因为目前蚕茧价格上涨,企业看好第四季度的销售。

3.对于应纳增值税等税金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的问题,企业财务人员解释为评估年度市场行情不好,蚕茧价格上涨——这与其他3家企业反映的情况相矛盾。

4.对于丝绸下脚料的问题,当时被国税部门检查后只按要求补缴了增值税,未考虑到其他税种,也未进行账务调整。

通过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的约谈,评估人员感到部分疑点还没有消除,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与存货借方余额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大量的账面存货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的问题。

日常检查由于纳税人对纳税评估不予配合,遂转日常检查部门进行查处。经日常检查,查明企业2006年1月~8月产品销售下降的真实原因:一方面确实有产品积压,期待蚕丝价格上涨;另一方面,企业有近80万元的丝制品进入浙江市场,对方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部分尾款未到账,因此暂未做销售也未减少库存,下脚料销售收入未入账。

日常检查结果反馈如下:

1.在国税部门补缴增值税15.69万元,加收滞纳金8434.3元,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

2.在地税部门补缴城建税7845元,教育费附加4707元,地方教育附加1569元,印花税260元,企业所得税10852元,加收滞纳金1078.1元,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

【来源:中国企业税收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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