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7月,我应聘进入A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非煤矿山企业。当年年末,因公司财务会计辞职,我开始担任公司的会计。自我到公司以来,没有发生税务人员前来检查的情况,曾听前任会计说过,公司的账务处理十分完美,税务管理人员非常满意。我想,从这样的会计手中接过账务,一定会很顺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接触公司的事务越来越多,知道的也越来越多,心中的疑虑就渐渐地滋生开来了。加之接手后面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为有越来越多的疑虑,我决定仔细地查看上一年度的账务处理情况。
带着疑虑,我开始查阅公司上年度的账册。我仔细检查了上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各种税费的计提和扣除情况,没有发现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现象。我想也许是自己多虑了吧,前任会计对公司的账务处理确实十分完美!我真的十分庆幸自己有这样的前任,然而在庆幸之余,心中总有一丝不安与焦虑。究竟是什么事让我这样的揪心不能释怀呢?我放下手中的账册陷入了深思。
一般来说企业少计收入多列支出,是最典型的偷、逃税手段。一个企业有没有可能在少计收入的同时也少列支出呢?想到这里,我茅塞顿开,前几天公司发生的一件事情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公司员工老陈把刚做好的资料拿回公司报账,我向他要相关的发票,他说没有。于是我重新打开了上一年度的账册,仔细查阅了该年度的管理费用科目,在该科目下列示了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这些都符合企业所得税对费用扣除的要求。但我没有发现应作为管理费用列支的咨询费、勘测费等,这让我很是纳闷:这些费用作为非煤矿山企业来说是必需的,为什么没有列支,难道说这些费用放入其他科目核算啦?于是我给前任会计打电话,才知道公司根本就没有该项列支,因为公司的这些支出根本就没有取得相应的票据。
从账面上看,前任会计的处理确实完美,然而透过这看似完美的账务处理,我不禁要问,这些费用能不列支吗?当然不能。
从税务角度分析,这样处理的后果会让企业承担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首先,咨询费、勘测费是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发生的费用,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要素,因此,企业少了这些费用根本是说不过去的;其次,如果企业缺少这些费用的列支,那么企业必要的资料(如《矿山治理与生态恢复方案》,《矿山储量动态报告》等)又是从何而来?总不能是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吧,也不可能是企业自己给自己做的吧,企业没有这方面的资质;再次,既然这些资料都出自相关机构之手,企业就得有支出,有支出不列支,企业能说得过去吗?
企业既然有这些支出,企业账务处理上就得列支,企业账务上没有列支,说明企业是用账外的其他资金支付的。那么这些账外资金从何而来?难道是企业有账外经营?由于企业存在账外经营,那么企业同样就存在偷逃税的情况,企业不但要确认相应的收入,还要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还得调增企业应税所得额,从而调整汇算清缴期间的应纳所得税额。
面对看似完美的账务处理,如果不仔细分析,很难发现问题;然而结合企业自身所处的行业分析对比,就不难发现,行业必要的费用支出如果企业没有正常列支,具有极大的涉税风险。为此,我只好敦促企业老总们先进行自查,重新确认企业隐藏的、未正常申报的收入,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并接受税务处罚。同时重新取得已支出的行业必要费用的票据,正常列支,此后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